光大银行信用卡遭投诉

  胡先生原本持有一张光大银行信用卡金卡,去年五月份光大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推荐胡先生办理一张福卡金卡,称不影响使用之前的金卡,且新卡不涨额度,刷6次即可免年费,胡先生便答应办理此卡。信用卡寄来后胡先生开卡使用,但是,胡先生上个月查详单,竟然发现信用卡每笔消费都被办了12期分期。

  对此胡先生很不解也很生气,便拨打了信用卡背面的客服电话咨询,客服回复说此卡就这样,用卡说明书里面都已注明刷卡就默认开通12期分期还款。对于这个解释胡先生很是不满,认为在客服推荐客户办理此卡之前就应该把此卡的各种使用事项特别是还款方式向客户详细讲解,而且现在出了这种情况将责任转嫁在客户自己没有仔细阅读信用卡开卡说明以摆脱责任,这是明显的欺瞒行为。对此胡先生拨打了光大银行的投诉电话,光大银行工作人员认为这是由于胡先生没有仔细看用卡说明书所造成的,并没有给一个确切的处理方式。

  胡先生表示:如果当初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向他推荐此卡时,详细说明或者提到分期还款这一项,他就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不再要求退还分期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否则,要求光大银行退还所有因为分期还款而产生的手续费。

  5月3日,胡先生收到了光大银行以短信形式发来的处理结果,大意为:此项手续费属于信用卡刷卡正常产生的费用,因此关于退还因为分期还款产生的手续费投诉不予成立。对此胡先生并不认同,要求调出此前客服通话录音为证。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韩莎经理表示,对于此事还不知情,但是强调,光大银行确实有这款信用卡,是在原先金卡的基础上又开的小卡,此卡分期付款项是开卡默认项,在用卡说明书里面都有详细讲解,并再次强调客服人员在向客户推荐办理小卡时,针对这些问题时肯定进行过详细讲解,所以理论上不应该出现胡先生所讲的这种情况。并解释由于胡先生是通过总部客服电话推荐办理并开通的信用卡,所以此投诉的处理权并不在济南信用卡中心,而应由总部受理以后然后再委托济南信用卡投诉中心处理。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使用人数的增加,银行信用卡欺瞒消费者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和使用信用卡之前一定要详细追问卡的使用规则和费用的收取的问题,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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