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福年金保险条款有哪些?

泰康鑫福年金是泰康人寿推出的双主险模式年金保障产品,由泰康鑫福年金保险(分红型)与泰康鑫帐户终身寿险(万能型)组合而成,出生满30天-62周岁都能投保,可保障至105周岁,除了可提供生存金、特别生存金、养老金保障外,还可保身故,并自带保费豁免功能。以下是该款产品的保险条款:

1、特别保险金:第6、7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年交保费×缴费年限比例领取,趸交按10%的比例给付、3年交按30%比例给付、5年交按50%比例给付、10年以上按100%比例给付。

2、身故保险金:养老金领取年龄(65、70)之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65、70-99周岁期间身故,给付99岁前未领取的养老金总和。99周岁之后身故,给付为零。

3、生存保险金:第8个保单年度起,至养老金起领年龄前(64、69),每年领取生存金30%的保额。

4、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自被保人65、70周岁起,每年领养老金,并且保证领取至99周岁。若保险期间身故,可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65、70-99周岁未领取的养老金总和。

5、养老保险金:养老金起领年龄起(65、70),至105周岁,首次养老金=上一年生存保险金×105%,第二次至105周岁的养老金=上一年养老金×105%=当年养老金。

6、投保人豁免: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180日内身故或高残,则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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