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在金融市场中,除了传统的银行以外,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各种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发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信用业务形式,非银行金融机构更侧重于直接金融,通过证券市场提供金融服务。这些机构的运营方式和银行不同,具有更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更高的收益预期。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包括:中介活动、降低投资单位成本、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以及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在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下面是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做更详细的分类:
- 信托投资机构:这些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金融信托业务。信托机构的重要种类有: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银行、信托商、银行信托部等。
- 证券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主要有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金融公司、评信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 合作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劳动金库、邮政储蓄机构、储蓄信贷协会等。
- 保险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国家保险局、相互保险所、保险合作社及个人保险组织等。
- 融资租赁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投资和管理的租赁公司或租赁业务部,制造商或经销商附设的租赁公司。
-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
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中介活动,可以满足更多的投资和融资需求,有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