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均是常见的建筑工程合同类型,区别主要在于价格约定方式。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买卖双方都要对工程或产品的价格进行约定,也就是说这个价格是固定不变的。而总价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总价并不包含无法预见的因素,如工程或产品所需的材料/人工等费用。因此,总价合同中价格的变化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进行商谈协调,而固定总价合同则是约定好这个价格不会再发生变化。以上就是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相关内容。

总价合同的特点

1、总价格确定:总价合同中,买方与卖方协商确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总价格,其中包括施工/设计/工程管理等费用。这种合同价格相对固定,通常不会因工程的材料/人工和管理费用等增加或减少而变动;

2、投资预算基础:总价合同中的价格通常是在建设过程中制定的投资预算的基础上确定的。委托人和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基于工程的细节和项目要求,对成本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考虑,以确定合理的总价格;

3、监管严格:因为总价合同的金额较大,所以严格监管和合规管理更为重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委托人需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合同支付/费用比例和合同规定的工程效果符合合同要求;

4、项目周期长:总价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通常的周期相对较长,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来完成。在签订合同前,委托人和承包商需要充分考虑到工期/人力和材料供应保障等需要细致考虑的因素。

总价合同的优点

1、支付方式更简单:总价合同以一次性支付方式进行,相对于按进度支付方式更加简单便捷,方便督促承包商尽快完工;

2、合同价款相对固定:总价合同代表了项目的整个成本,所以总价相对固定,对财务部门较为方便,能让项目成本掌控在预算内;

3、为项目管理提供保障:相对于其他合同方式,总价合同通常在设计和施工工作之前就签订了,这使委托人有足够的时间设计和计划管理,并为工程项目制定合适的计划,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和损失;

4、投资方便于掌控:由于总价已经约定,并且不会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而变化,这使得建设和投资方便于掌控项目的预算和目标,有利于长远的投资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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